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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小微企业是否可自愿选择享受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担任主讲人,解读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中小微企业是否可自愿选择享受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如,某中小微企业2022年2月份购置一项单位价值800万元的设备器具,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优惠,在第二、三、四季度预缴申报或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然可以选择享受优惠;
假如该企业到2023年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选择享受此项政策,该企业购置的此项资产在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均无法再享受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责编:塔 娜
编审:钱思勰、安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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